20250416-1 臺中市114年度5/1~6/26犬貓狂犬病疫苗及晶片巡迴注射活動
提醒飼主,每年注射一次狂犬病疫苗可有效保護寵物免受狂犬病的威脅,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飼主須為犬貓每年補強注射狂犬病疫苗,違反者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。
參加巡迴注射活動注意事項:
1. 飼主須年滿18歲,戶籍在臺中市,請攜帶身分證件。
2. 犬貓須滿3月齡,不限品種。
3. 使用寵物籠或牽繩攜帶寵物,貓請加用洗衣袋,避免逃脫;隨手清理寵物便溺,維護現場乾淨。
4. 犬貓如有敏感體質、懷孕、發燒、下痢及心肝腎疾病等,不適合注射疫苗。
活動場次請參考下述連結資訊,謝謝!!
https://www.animal.taichung.gov.tw/3651441/post
撰文者:臺中市獸醫師公會